說明
週四, 09 七月 2009 22:41

對待小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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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:一是事先的約法三章,二是事後毫不妥協。

比較亞洲父母與歐美父母對小孩的教育方式, 常發現歐美家長就比亞洲家長來得民主開放些, 她們視每一個小孩為一個獨立的個體, 因此會重視「尊重」與「溝通」。

但例外的是,西方家長對於小孩的社交禮儀及餐桌態度, 就有著遠比亞洲家長更嚴格的標準。

猶記得一年前,我受邀到德國友人家作客,友人有一子, 年約四歲,用餐前, 友人特別以小碟子盛一小份食物和藹的告訴小孩: 「如果沒有乖乖吃完,那他就沒有任何餐後甜點了。」

當日晚餐,美酒佳餚,大人痛快閒聊, 年幼稚子不知何時已不聲不響離開餐桌, 留下一碟只扒了幾口的殘食。

宴末,女主人端出巧克力冰淇淋,小孩一見是自己最愛的甜點, 露出機靈的目光,百般央求媽媽分一些解饞, 德國媽媽卻絲毫不為所動,只顧招呼客人。

我心中暗想,不過是個四歲的幼童,做媽媽的何必如此一板一眼, 嚴厲以對呢?過了一年,再度受邀到同一家庭作客, 小孩的改變著實令我吃驚,用餐前,媽媽依然約法三章, 只見小孩認真用畢餐盤食物,並徵詢媽媽同意, 才離開餐桌到角落玩玩具。所以當天,小孩吃到了喜愛的餐後甜點。

德國友人對我說:「對待小孩,有兩個原則, 一是事先的約法三章,二是事後毫不妥協。」

同樣的情形,也發生在與德國鄰居 出外野餐。 百花綻放的春天,與鄰居一家人郊遊踏青, 鄰居太太準備了新鮮的麵包、乳酪、香腸當作午餐, 隨行孩子們因禁不住原野的呼喚,不顧飲食而嬉戲遊玩。

媽媽告誡小孩,用餐時間如果離去不吃, 到下午回家前,不會再有任何食物,小孩依然玩她們的。

果然開車回家途中,小孩們哭鬧著肚子餓, 德國媽媽視而不見,同行的爺爺奶奶也立場一致,並未遊說鄰人, 一個多小時的路程,竟果真不給小孩任何食物,任由其哭鬧。

事後,我與鄰居太太聊及此事: 「小孩子哭著肚子餓,你心裡不難過嗎?」

鄰居太太說:「當然也會不捨得!可是,只要想到, 如果父母自己先違背原則,那麼教育小孩就會一次比一次難。」

我又再半開玩笑問:「可是,你不怕小孩生氣, 或長大後留下心理陰影嗎?」

「不會,因為我們自己孩提時代也是如此教育, 當時也會偷偷抱怨父母,可是日漸成長便會理解父母要求。」

鄰居太太說:「其實,教養小孩並不難,難的是父母親本身, 是否可以前後立場堅定,這對身為父母的我們也是一種『意志力』的考驗呢?」

有太多的父母因為心軟,因為疼惜自己的孩子, 所以無法堅守自己說出的話,結果小孩就順竿而上, 越大越難教育,這種情形在我們出外到餐廳吃飯時, 到處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小孩,在我們尊重孩子的想法的同時, 是否也可以和她(他)們溝通,讓他們知道我們的堅持與原則。

或許一時之間您會覺得不忍,您會覺得孩子吵鬧感到不耐, 但請您堅持,因為這是訓練孩子們「為自己行為後果負責」 及提昇「挫折容忍度」最好的時機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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