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
週二, 21 四月 2009 00:37

共享共有

作者  滿謙法師 出處︰轉貼


前幾年,報紙上曾刊登美國著名的華人企業家,將年終所得到的巨額紅利分享給全體員工,這種不自私將利益分享給他人的美德,在全世界裡掀起了一陣的讚美聲,這個舉動正是實踐《妙法蓮華經》裡共享共有的理
念,經中所謂:「願以此功德,普及於一切,我等與眾生,皆共成佛道。」

這段經文是說,每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、工作裡應發願,凡是一切所有,願與大家共享;凡是一切好事,功德歸於大家;凡是一切好話,讚美大家。因此,星雲大師常教導弟子們,「光榮歸於佛陀,成就歸於大眾,利益歸於常住,功德歸於檀那」,所謂功成不居,分享大眾,把功德好事廣泛的分享大眾,這也是佛教裡面常常說的,將所作好事、所說好話迴向。「迴向」,有三種:

第一種「迴己向他」。做好事,我要分享給他人。例如:我熱心公益,修橋舖路,愛心捐獻,服務奉獻,幫助別人,我所有的所做功德不只祈願父母身體健康,家庭幸福,更祈願社會和樂,世界和平,這是迴己向他。

第二種「迴小向大」。佈施一塊錢,做了一點小小的善行,可是我願意將這一塊錢的功德,讓世界上所有的眾生都能得救,都能離苦得樂,這個功德就大了。

第三種「迴事向理」。雖然我只做了一點小小的事情,在理上雖然事小,但是心念大、心量廣。例如:當我得到一塊麵包時,我願普天下大眾都能享受這一塊麵包,不被飢餓所困。這個在理上是可到達的,當我們心念一動時,我們的心意就可以到達。就像佛陀時代的貧女點一盞燈供佛,其他珍貴的油燈,都耐不住長夜而油盡燈枯,唯有貧女的燈,縱使目蓮尊者傾最大的神通智慧也無法熄滅!正如佛陀所說:「目蓮,供養這盞燈者,是發了救度眾生的大願。即使引取四大海水來灌注,也無法將之熄滅。這是一盞用至誠大願點燃的燈,由於至誠懇切,所以燈明無盡。」

因此,《法華經》上的這首四句偈就是教我們要懂得迴向分享,平時舉心動念,不是只有自私為自己,一切都是為國家、為社會、為別人著想,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吃虧,其實一點都不吃虧。當你處處為人家著想,在日常生活中為別人設想,其實就是為自己著想。因為,我們也是大眾中的一個!佛陀常常說:「我是眾中之一。」能經常想到我是眾中的一個,一切眾生就都能得救了。我也是一切眾生之一,我怎麼會不得救呢!所以《法華經》裡的這四句經文,就很夠讓我們反省、警覺,去學習,懂得去實踐。

「願以此功德,普及於一切」,願我說好話的功德,大家都能欣賞體會到。願我做的一點慈善,大家都能受到利益。現今社會上某些人,做了一點善事,捐贈了一點錢,他馬上就讚美這個寺廟,毀謗那個寺廟。做了一點好事,馬上就讚美這個出家的法師,毀謗那個出家的法師。跟朋友相交,他馬上就對這一個朋友好,對那個朋友不好,所以不能普及於一切。

我們做了好事,累積了功德,要回向、要分享,因此《法華經》裡,佛陀告示我們「我等與眾生,皆共成佛道」。在經典裡面說「地獄不空,誓不成佛」,若有一個眾生沒有得度,我都不願意證入涅槃解脫。慈航法師也說:「若有一人未度,切莫自己逃了。」在這個國際化、全球化的世界裡,一切眾生的生命都是息息相關,環環相扣,唯有面對現實,互相關懷成就,我們才能和大家共享共有,同體共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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