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
週六, 04 十一月 2017 11:44

金剛經直說 00-4A 2017.09.28

作者  釋達觀 講述

壹、講金剛經的緣起

  佛(理事)→法(現象、教理、實相)→空宗有宗→八宗(三論、天臺、華嚴、唯識、淨土、禪、密、律)→共祖(龍樹菩薩)→諸佛皆從此經出→註解摩訶般若波羅蜜經(大智度論)及著中論→大般若經、摩訶般若經、金剛經、心經→五祖弘忍改傳金剛經→六祖惠能聞金剛經見性。

貳、禪修師資班學習

  從師者來說,韓愈在《師說》:「古之學者必有師。師者,所以傳道、授業、解惑也。」不論老師或法師,皆應理事圓融,言行如一,方能釋疑解惑,更何況是一位禪師。從學者來談,佛教弟子:「有四種法,若正勤修,是人名為多有所作。何等為四?謂親近善士、聽聞正法、如理作意、法隨法行。」學習當依聞、思、修、證之次第。

叁、解釋經題

一、金剛:六祖大師,以「體」來說,指心;玄奘大師,以「用」來說,指能斷煩惱。故一切物不能壞,卻能壞一切物;能壞煩惱,煩惱不能壞此心。舉經來說:降伏妄心、安住真心、發菩提心。

二、般若:智慧

  何謂智慧?明白真「理」,認識「事」實,理事圓融,才是智慧。故希遷禪師說:「執事原是迷,契理亦非悟。」通達有為之事相為「智」,通達無為之空理為「慧」。《楞嚴經》說:「理可頓悟,事須漸修。」

  事 → 事情 現象 差別 有為  有  用  波  器  智  俗諦  事修

  理 → 道理 本體 平等 無為  空  體  水  金  慧  真諦  悟理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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