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順法師著
第六章 有情流轉的生死根本
第一節 生死根本的抉擇
無明與愛
有情為蘊、處、界的和合者,以四食的資益而延續者。在這和合的、相續的生死流中,有情無法解脫此苦迫,可以說有情即是苦迫。究竟有情成為苦聚的癥結何在?這略有二事,如說:「於無始生死,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迴,不知苦之本際」(雜含卷一0‧二六六經)。無明與愛二者,對於有情的生死流轉,無先後也無所輕重的。如生死以此二為因,解脫即成心解脫與慧解脫。但從迷悟的特點來說,迷情以情愛為繫縛根本,覺者以智慧──明為解脫根本。這可以舉喻來說:如眼目為布所蒙敝,在迷宮中無法出來。從拘礙不自由說,迷宮是更親切的阻力;如想出此迷宮,非解除蒙目布不可。這樣,由於愚癡 ──無明,為愛染所繫縛,愛染為繫縛的主力;如要得解脫,非正覺不可,智慧為解脫的根本。此二者,以迷悟而顯出他獨特的重要性。所以迷即有情──情愛,悟即覺者。但所說生死的二本,不是說同樣的生死,從不同的根源而來。佛法是緣起論者,即眾緣相依的共成者,生死即由此二的和合而成。所以經中說:「無明為父,貪愛為母」,共成此有情的苦命兒。這二者是各有特點的,古德或以無明為前際生死根本,愛為後際生死根本;或說無明發業,愛能潤生:都是偏約二者的特點而說。
我見與識
經中又有以薩迦耶見──即身見,我見為生死根本。我見為無明的內容之一。無明即不明,但不止於無所明,是有礙於智慧的迷蒙。無明屬於知,是與正智相反的知。從所知的不正說,即邪見,我見等。『雜含』(卷一二‧ 二九八經)解釋無明說:「不知前際,不知後際,不知前後際;不知於內,不知於外,不知內外;不知業,不知報,不知業報;不知佛,不知法,不知僧;不知苦,不知集,不知滅,不知道;不知因,不知因所起法;不知善不善,有罪無罪,習不習,若劣若勝,染污清淨;分別緣起皆悉不知」。這是從有情的緣起而論到一切的無知。但無知中最根本的,即為不能理解緣起的法性──無常性、無我性、寂滅性。從不知無常說,即常見、斷見;從不知無我說,即我見、我所見;從不知寂滅說,即有見、無見。其中,我見為無明迷蒙於有情自體的特徵。且以人類來說:自我的認識,含有非常的謬誤。有情念念生滅,自少到老,卻常是直覺自己為沒有變化的。就是意味到變化,也似乎僅是形式的而非內在的。有情展轉相依,卻常是直覺自己為獨存的,與自然、社會無關。有情為和合相續的假我,卻常是直覺自己為實在的。由此而作為理論的說明,即會產生各式各樣的我見,如上面所說的三見,即是「分別」所生的。佛法以有情為本,所以無明雖遍於一切而起迷蒙,大乘學者雖為此而廣觀一切法無我,一切法空,而解脫生死的真慧,還要在反觀自身,從離我我所見中去完成。
又有以識為生死本的,此識為「有取識」,是執取有情身心為自體的,取即愛的擴展。四諦為佛的根本教義,說生死苦因的集諦為愛。舍利弗為摩詞拘絺羅說:「非黑牛繫白牛,亦非白牛繫黑牛,然於中間,若軛若繫鞅者,是彼繫縛。如是……非眼繫色,非色繫眼,乃至非意繫法,非法繫意,中間欲貪,是其繫也」(雜含卷九.二五0經)。這說明了自己──六處與環境間的繫縛,即由於愛;「欲貪」即愛的內容之一。愛為繫縛的根本,也即現生、未來一切苦迫不自在的主因。如五蘊為身心苦聚,經說「五蘊熾盛苦」,此熾然大苦的五蘊,不但是五蘊,而是「五取蘊」。所以身心本非繫縛,本不因生死而成為苦迫,問題即在於愛。愛的含義極深,如膠漆一樣粘連而不易擺脫的。雖以對象種種不同,而有種種形態的愛染,但主要為對於自己──身心自體的染著。愛又不僅為粘縛,而且是熱烈的,迫切的,緊張的,所以稱為「渴愛」、「欲愛」等。從染愛自體說,即生存意欲的根源;有此,所以稱為有情。有情愛或情識,是這樣的情愛。由此而緊緊的把握、追求,即名為取。這樣的「有取識」,約執取名色自體而說為生死本,即等於愛為繫縛的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