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我的無知、偏見、主觀,在佛法中稱為妄想執著,產生了種種不切實際的想法,這些想法並非真理。何為真理?如果每個人看的都一樣,這個「真」還比較可信。比如,你說這是一支筆,大家都公認這是一支筆。在佛法中有一個概念,這叫做俗諦。但是,我拿一個東西,每個人看法都不一樣,你說那是真理、真相,豈不是很奇怪?
順境、逆境,本來沒有這個名詞,本來它沒有任何名詞。若是要講一個名詞,就只能講「境」這個名詞。這個境界當中有相,請你作如是觀。一個現象,一個境界,或是一件事情,或是一個人,你看事情就要這樣看。這樣看,你不會起任何偏見、好惡、成見。
當一個人覺得你很差勁,其實你在他心目中要改變這個觀念很困難,因為他對你的印象實在是很不好。我過去常常看我自己,當我覺得一個人不好,我就一輩子不能與他相處。只要我起一個概念,我看到他,我就會嗔恨,就會不自在,我就趕快想要離開。那就是我內在的一種成見和偏見。所以,請你認識順境、逆境,看到這個概念並非真理,只是你個人的妄想、分別、執著所產生的種種概念。
我教的法是叫你認識,不是叫你:遇到順境應該怎麼修,遇到逆境應該怎麼修。認識之後,順境的概念跟逆境的概念會漸漸淡化。淡化到,有一天,純粹只是一個境。所以,你的心就平常心了。
你知道了,卻做不到。你現在究竟在想什麼?大家都知道,但是做不到。我教的法是:什麼都不用做,就開了。就是沒有事,你要叫我做什麼?比如,我很委屈,我就要找別人訴苦。如果委屈這件事情我一笑置之,我何須找人來訴苦?你們每天都持「知道做不到」的咒。
你認識不深,因為你沒有行深。所謂行深,即是我不斷地深入去認識它。比如,我散步,我在認識;我喝茶,我也在認識;包括我在煮飯、洗碗,我也不斷去認識。我不會崩得很緊,因為我不想怎麼樣;我也沒有放得很鬆,因為我受持在我心中,我會意念不亂。我跟別人談事情,我會專心地談。但是不談事情時,我又會提起它。
你講「我的幸福」,你的幸福指的是什麼?是你的身體,還是你的感受,還是你的想法?還是你的那些照片?還是心幸福?還是你住在那間房子很幸福?還是對方死了,那一筆遺產很幸福?你是哪一部份幸福?煩惱少一點,快樂多一點,就是一種幸福。你這麼講很抽象,但是我們都知道你在講什麼。你講得雖然很具體,但是你的具體是不實在的:「師父,我的幸福就是他每天抱我,親我。」不過,你不敢說:「當他有一天中風不再抱我、親我了,我的幸福就隨著他的中風而失去了。」你都說:「我每天只要抱著他,看著他,跟他手牽著手,說:老伴,明天吃素,初一十五吃素,其它二十八天吃草,這樣我就很幸福。」他如果中風呢?你卻不敢這麼講:「師父,我很幸福,我每天換尿布都很幸福。」
人最不可靠的就是自己的心。你的山盟海誓,你的海枯石爛,被我這麼一說,你就沉默了。你那一顆心呢?其實,不是別人的心背叛你,而是你的心背叛你自己。所有的人都曾經被自己的心背叛過。我以上所講的,也算是一種自我認識。你不敢這麼說,你說:「師父,我過去認識自己不夠深。」
聞後思惟:你認識自己有幾分了呢?